以下属于三包政策范围

电池

电池分类 电池分类 质保期限
普品铅酸电池 因电池质量问题出现断格、不存电或容量<60%等故障给予更换。 (说明: 门店可根据实际情况换对应规格新电池,电池质保期不重新计算) 0-6个月换新、7-12个月换维护
金标1号 0-6个月换新电池、7-12个月换其他规格新电池
金标2号 0-12个月换新电池、13-24个月换其他规格新电池
锂电(其它规格) 0-12个月换新、13-24个月换维护
锂电(指定规格)
(48V10Ah-48V19Ah)
0-12个月换新、13-36个月换维护

电器件

配件名称 质保故障类型 质保期限
控制器、充电器、显示仪表、调速转把、
制动刹把、主线束
因制造不良、发生性能
故障且无法修复
12个月
喇叭、报警器、转向灯、大灯总成、
后尾灯、闪光灯、 转换器、
电源锁、组合开关、电源插座
6个月
电动机 电动机 缺相烧毁退磁质量问题 博世电机:36个月
其他电机:24个月
霍尔、轴承、离合器 霍尔烧坏、轴承异响 6个月

车体件

配件名称 质保故障类型 质保期限
车架、后平叉、前叉、车轮
把横把立、方向柱、鞍座管
自燃开焊、脱焊、断裂现象 24个月
制动器、支梯、前后鼓盖
(后桥、弓子板仅为三轮)
自燃开焊、脱焊、断裂现象 12个月
前后减震器 自然变形断裂等由于制造不良 导致的质量问题 12个月
烤漆件、电镀件、鞍座、后衣架、后视镜 大面积脱漆、褪色、起泡、龟裂、 开线、断裂 6个月

以下不属于三包政策范围

非三包范围 提示内容
外观塑件、刹车片、刹车线、标准件、飞轮、链条、链条调节器、
曲柄、脚踏、座桶、 蓄电池盒、中轴、轮胎、保险丝、灯泡
易损件不在质保范围内
电池鼓包、浸泡,以及外因导致的破损 电池进水,严禁充电,杜绝隐患
车辆满电状态下存放20-30天,必须充电1次,
如未操作造成电池亏电, 能量衰竭,不在三包范围内
车辆长时间不使用,应断开空气开关或拔出电源插头
一个月进行1-2次补电,避免过放电造成电池“饿死”
使用非原厂部件造成其他零部件损坏、擅自私改电路
和配置的不予三包, 并由用户自己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请使用原厂配件,到爱玛指定服务网点进行维修
未在爱玛指定服务网点维修,自行改装、分解、破坏零部件状态 请使用原厂配件,到爱玛指定服务网点进行维修
不同种类电池充电器因混用造成的故障 避免锂电池充电器和铅酸电池充电器混用
用户未按本《使用说明书》规定正确使用、保养及调整所造成的故障 用户需在购车后阅读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进行相关操作
撞车、摔车、超载、超速等人为因素而造成的故障 提供适当有偿服务
质保期以电子三包卡为基准,超过规定“质保”时限和范围的 超出“质保”服务,可提供有偿服务
无维修卡、发票或票卡物不符的 请保存好购车相关凭证
恶意涂改零件质保鉴定日期的 购车信息不得擅自涂改
因烟熏、药品、化学品腐蚀等外部因素造成的损坏以及
由于地震、台风、 水灾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及损坏,可适当提供有偿服务
  • 预约试驾

  • 门店查询

  • 防伪查询

  • 骑行指南